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除無犯罪前科酌定量刑情節還有哪些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68K)

一、除無犯罪前科酌定量刑情節還有哪些?

除無犯罪前科酌定量刑情節還有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

3、犯罪的物件。

4、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

5、犯罪的動機。

6、犯罪後的態度。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

8、前科。

二、在刑法中從輕處罰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酌定量刑情節和法定量刑情節都是要求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同時也要有一定的參考依據,類似於無緣無故的故意傷害行為,和對方長期虐待犯罪嫌疑人,才導致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故意傷害行為,這兩種不同案件的犯罪動機就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