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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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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肇事中其實很容易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不過此時也需要做出嚴格的認定,要求肇事者對事故承擔的是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同時對肇事造成損害結果也有要求。不過在不同的損害結果下,此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不同。那2017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器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4、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在交通肇事罪當中也是可能存在共犯的,不過對於此罪的共犯,法律中做出了特外的規定,一般是在發生事故之後,指揮駕駛人員逃逸的,那麼會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上文中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各位可以具體瞭解一下。若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