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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2021年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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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2021年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在對盜竊行為進行處罰之前,需要先根據實際盜竊的數額區分清楚究竟是否構成了犯罪,構成犯罪那做出的處罰就是刑事方面的,否則就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關於盜竊罪2018年量刑標準的內容,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盜竊罪量刑標準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如何認定為盜竊罪

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於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把偷竊自己家屬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解釋》規定,對此類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1、已滿16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⒉全部退贓、退賠的;

⒊主動投案的;

⒋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⒌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各位可以看到,針對不同的盜竊數額、情節,法律中規定的處罰幅度是不同的。也就是說,在實踐中即使都是構成的盜竊罪,但因為實際情況不一樣,往往也會導致最終的處罰是不同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