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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犯罪入罪數額是多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1W)

一、挪用資金犯罪入罪數額是多少?

挪用資金犯罪入罪數額是多少?

挪用資金犯罪入罪數額是6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形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情節嚴重”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

因而,現在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入罪起點數額是六萬元;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進行營利活動的,入罪起點是十萬元。

二、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根據現行刑法的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物件則是本單位的資金。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並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為之。

綜合上面所說的,挪用資金犯罪的行為是會讓公司的利益受到重大傷害,只要達到六萬元,而且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歸還的,那麼是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數額大小來進行判定,輕者三年下,重者是可以按十年的有期徒刑來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