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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期間發現漏罪的怎麼判 | 假釋期間發現新罪怎麼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3W)

假釋期間發現漏罪的怎麼判,假釋期間發現新罪怎麼判?

犯罪分子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就可以被假釋,法律規定假釋有一定的考驗期,那麼要是在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還有漏罪沒有審判的話,此時該怎麼辦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假釋期間發現漏罪的怎麼判

關於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與發現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實行數罪併罰。刑法第七十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二、假釋期間發現新罪怎麼判?

據刑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即所謂的“先減後加”原則。

三、假釋期間犯新罪會被撤銷假釋嗎

假釋的撤銷,是指獲得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沒有宣判,或者在假釋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管機關的相關規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監執行刑罰的執法活動。刑法規定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銷假釋:

1、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無論所犯新罪的性質和形式,也無論所犯罪行會被判處何種刑罰,都應當撤銷假釋,對所犯新罪進行判決,並把前罪未執行完畢的刑期和新罪判決的刑期,按總和刑期以下數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數罪的刑期並罰。

2、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滿後才被發現所犯新罪,如果發現的新罪是在追訴時效內的,也要撤銷假釋,按第一條的規定處罰;

3、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有在前罪判決之後沒有判決的漏罪,並且沒有超過追訴時效,不論其漏罪的性質,應判何種刑罰,都要撤銷假釋,把前後兩罪所判刑罰合併,在總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決定執行數罪併罰的刑期。

根據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知道要是在假釋期間發現犯罪分子有漏罪或新罪的,那麼都要撤銷假釋,按照所犯罪先進行量刑,之後再與之前的罪數罪併罰。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可以通過本站法律諮詢平臺諮詢這方面的律師,本站的專業律師會幫助您解決相關問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