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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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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何處理

在實施故意傷害行為的時候,往往會給對方的人身造成實際的損害,而此時的損害情況就包括了輕微傷、輕傷、重傷以及死亡。造成不同的損害情況,具體的處理也是不同的。那此時要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何處理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何處理

造成輕傷害: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基準刑有期徒刑年六月

1、基準刑三年下有期徒刑致被害人輕傷偏輕1—3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基準刑三年上有期徒刑致被害人重傷偏輕1—2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2、被害人有過錯1—3量刑格內從輕處罰;基準刑十年上有期徒刑1—5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3、被告人全部賠償或者大部分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1—3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得被害人諒解2—5量刑格內從輕處罰;被害人系輕傷(輕傷偏輕)、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無其法定從重情節考慮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4、有自首情節2—4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基準刑三年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5、有立功表現1—3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

有重大立功表現減輕處罰;基準刑三年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應當減輕處罰;基準刑三年下有期徒刑考慮免予刑事處罰、管制或者拘役

6、犯罪積極搶救被害人1—2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7、具有坦白、認罪態度較好或者親屬間因家庭瑣事而致人傷害1—2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8、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認罪態度較好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得被害人諒解若無其法定從重情節基準刑三年下有期徒刑考慮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免除處罰;基準刑三年上有期徒刑般應當減輕處罰

9、被告人有2個以上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或雖只有2個情節,其中之一為應當減輕情節的;沒有其他妨礙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考慮跨法定刑幅度減輕處罰或者適用免予刑事處罰,該情形應由審委會討論決定,基層法院並需向市法院彙報,由市法院統一、平衡。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該樣判刑

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

1、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

2、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要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話,那麼此時已經構成《刑法》中規定的故意傷害罪了,此時就可以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具體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何處理,除了刑事方面的處理還有民事方面的,也就是說此時除了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外,同時還要賠償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