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引誘他人吸毒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6W)
引誘他人吸毒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一、引誘他人吸毒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1、構成本罪既遂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的;

2、犯罪情節符合嚴重標準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引誘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的,應從重予以量刑。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裡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癮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等。從重處罰事由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從重處罰事由。

二、走私販賣毒品罪怎麼判?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據此,販賣毒品罪是指販賣毒品的行為,只要是販賣毒品,即構成販賣毒品罪。販賣毒品犯罪的量刑主要分為四檔,分別是三年以下、三年至七年、七年至十五年、十五年至無期、死刑。

販賣毒品的犯罪行為,不管毒品數量的多少,都需要收到法律的追究,同時具有以下情況的,可以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1、販賣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販賣其他能被認為是毒品,並且數量大的;

2、販賣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販賣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加具有組織性質的國際販毒活動。

三、欺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該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不僅侵犯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同時也侵犯了他人身心健康。其引誘、教唆、欺騙的物件是從未吸食、注射過毒品或曾吸食、注射毒品但已戒除的人。

(2)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引誘、教唆、欺騙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

(3)犯罪的主體系是一般主體。

(4)犯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毒品,而有意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不管行為人的動機是牟利、報復,還是拉人下水,只要實施了上述行為,既構成本罪。

引誘他人吸毒的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存在走私販賣毒品的行為,要按照毒品的數量,追究相應的責任,販賣毒品一共有4種量刑標準,一種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種是3~7年有期徒刑,一種是7~15年有期徒刑,最後一種是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