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引誘他人吸毒罪怎麼判?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知識: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們通常所說的開設他地下煙館或變相煙館的行為。但近幾年來,某些賓館、飯店、舞廳也成為吸毒的場所,導致吸毒人數上升,因此,必須對為他人吸毒提供場所的行為予以嚴厲懲處。
吸毒行為在我們國家是堅決不允許存在的,主要還是因為吸毒行為將會損害到人體健康安全,同時對於整個國民都會產生不好的影響,造成不良風氣,因此,引誘他人進行吸毒也是一種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