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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受賄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9.61K)

刑法中受賄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因為國家工作人員在如今的社會經濟活動當中,手中的職權其實對於規範市場是有著非常重要的監督的作用的。但是某些公職人員卻利用所具備的職權去非法斂財,不僅自身獲得了一種不正當的經濟利益,關鍵是對社會公平造成了極大的重創。本站小編下面要給大家介紹的內容主要是,刑法中受賄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刑法中受賄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受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係。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二、新刑法受賄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個人受賄數額的認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

2、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二)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三、受賄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受賄罪的量刑問題與貪汙罪基本相同。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為標準,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

1、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個人受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l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矛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情節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惡劣;行為人既貪贓又枉法;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賄後又參與、支援其他犯罪活動:訂立攻守同盟,銷燬罪證,拒不坦白退贓;在對外活動中,向外商索賄受賄等。

情節較輕,一般是指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沒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沒有給國家或集體造成嚴重損失;案發後坦白交待事實經過,並退了贓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現等。

5、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綜上所述,刑法中受賄罪的相關規定是非常的全面的,而且注意受賄罪在我國是包括單位犯罪的。對受賄罪的量刑問題當中參考的因素是特別的多的,我們不能夠單純的根據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具體的金額就決定刑期,有些受賄金額是小,關鍵是受賄的這種行為給國家和民眾集體財產帶來的損失有些根本就無法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