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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罪與受賄罪的區別表現在哪些方面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1.77W)

受賄罪與貪汙罪的相同點是:犯罪主體都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觀方面都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但是,兩者又有如下區別:
1、侵犯客體不同。受賄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貪汙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2、侵犯物件不同,受賄罪侵犯的物件是公私財物,貪汙罪侵犯的物件是公共財物。
3、客觀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賄罪是採取為他人謀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貪汙罪是採取侵吞、竊取、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自已主管、經營、經手的公共財物。
4、主觀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賄罪是為了取得他人或單位的公共財物,貪汙罪是為了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條

貪汙罪與受賄罪的區別表現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