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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賂量刑標準是什麼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7.89K)

我國對於受賄罪是依據刑法裡面的法律法規,但是受賄罪也分為好幾種不同的情況,有公職和非公職的情況,按照刑法裡面的法規,非公職人員受賄特別巨大的是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具體的標準刑罰上是沒有規定的。但是公職的受賄罪在有期徒上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死刑緩期執行或者是終身監禁。

收賄賂量刑標準是什麼

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工作人員在公司或者是在單位和其他的工人員有金錢往來的,利用手上的權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索取或者接受各種名義上的好處費,回扣等各種金錢,然後個人據為己有。可以依據刑法裡第163條的規定,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工作人員貪汙金額特別巨大的,可以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國有員工受賄罪的認定

國有員工受賄罪是依據刑法中第385條進行認定,國有員工違反國家利益,利用手上的權利,收取好處費,回扣等各種金錢,或者是利用手上的權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然後歸個人所有的,都是受賄罪。

國有員工受賄罪的處罰

根據刑法中第383條中有著明確的規定,情節較輕的,依據下列情況進行處罰;

1. 收取他人錢財較大或者是情況不是很嚴重的,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留,並罰款;

2. 收取他人錢財巨大的或者是情況嚴重的,處10年以下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沒收全部的財產;

3. 收取他人錢財金額巨大的或者是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4. 情節非常的嚴重,已經給國家或者是人民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失的,可以處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因為現實的情況不同,在刑罰383條中也有說明,假如出現貪汙未處理的情況,貪汙的金額是可以累積的,而對於第1項,情節較輕的的公職人員,只要在公訴之前積極退贓,用自己的行動,最大程度減少損害,可以從輕處罰或者是免予處罰。

國有員工為他人謀取財產

我國刑法第388條中,針對這樣的情況,也有詳細的說明,國有員工利用本人的關係或者是親屬之間的密切的聯絡,通過另外的國有員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錢財或者是利益,收取回扣,手續費,好處費等各種不正當錢財的,或者通過他人斂財的,情節較重或者是收取的金錢較大的,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並罰款。情節嚴重的或者是金錢巨大的,處7年以下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沒收錢財之後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是金錢巨大的,可以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金。

對於已經離職或者是退休在家的公職人員,利用自身的人脈和以前的資源,犯了受賄罪,也是按照本法進行定罪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