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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賂量刑標準2021是什麼?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2.13W)

一、 收賄賂量刑標準是什麼?

收賄賂量刑標準2021是什麼?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個人貪汙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法律規定

關於賄賂罪,我國刑法僅規定了受賄、行賄、介紹賄賂等三種形式,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第三百九十二條規定:“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按我國現行刑法的規定,賄賂就是行為人收受或索取的財物,立法將賄賂罪的內容僅限定為財物,認為賄賂僅指金錢或可以用金錢計算的財物,而不包括其他利益,僅規定財物是賄賂不妥。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收賄賂罪可以按照受賄的行為來進行處罰,但與之對應的還有行賄的行為,也是涉及到違法犯罪的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判決處理,兩者的判決標準是適用於涉案金額的大小來進行處理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