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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是如何認定的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7.8K)

從以下幾個要件來認定受賄犯罪: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中,包括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是由故意構成,只有行為人是出於故意所實施的受賄犯罪行為才構成受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受賄罪是如何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