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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1.57W)

單位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本罪只能由國有單位構成;
2.本罪表現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3.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
4.本罪是單位犯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387條,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