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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受賄罪 | 受賄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3.19W)

什麼叫受賄罪,受賄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現在國家倡導廉政,大力整治貪官汙吏,也抓獲了很多利用工作之便為自身或者家庭謀取不當利益的貪官,也就是行賄受賄人員,那法律規定的什麼叫受賄罪呢,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一下什麼叫受賄的概念,要知道反貪不只是國家政府的工作,也是我們人民的工作。

一、什麼是受賄罪?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係。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二、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犯罪客體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客觀方面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權利所形成的便利條件。

受賄罪的行為方式有兩種:

一是索賄。即行為人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

二是收受賄賂。即行為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當利益,也可以是正當利益。主動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比被動受賄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刑法》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就構成受賄,而不要求行為人有為他人謀取利益這個條件。

受賄罪在客觀方面除了有索賄和收受賄賂這兩種基本行為形態外,還包括以下兩種表現形式:

①收受回扣、手續費。如《刑法》第385條第二款規定。

②斡旋受賄。如《刑法》第388條規定。

通過閱讀以上這些關於受賄罪的法律規定,相信大家對於法律規定的什麼叫受賄這個問題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受賄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普通人是沒有辦法觸犯受賄罪的規定的,但是可以構成行賄罪,而我們大眾要做好監督者的工作,監督國家政府的工作,幫助國家政府反腐。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