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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做司法鑑定嗎

司法鑑定 閱讀(2.08W)

法院不能做司法鑑定,但是可以申請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申請法院委託司法鑑定的規定是: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申請鑑定時,要預交鑑定費用,並提供相關材料;
當事人申請鑑定經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指定;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一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 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意見,並且簽名。 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法院能做司法鑑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