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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需要給多少保證金?

取保候審 閱讀(2.72W)

一、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需要給多少保證金?

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需要給多少保證金?

刑事拘留30天叫家屬去取保需要給多少保證金這個是需要結合案件情況來進行處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八十三條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起點數額為人民幣一千元。具體數額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

二、保證金會退嗎?

取保候保證金的退還時間,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具體的返還時間,但是規定了相關的返還程式,可以根據具體條文及時領取保證金。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綜合上面所說的,保證金需要在辦理時就要提交,但對於會提交多少這個會根據案件的情況來進行確定,案件越複雜所存在的保證金就會越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案件可以更快的取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