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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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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結案

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結案

取保的案子沒有結案一說,公安機關偵查結束就是結案,之後會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根據《刑訴法》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二、取保候審的期限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8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此期限內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五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公安機關程式規定》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所以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三、保釋金的退還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或者具有法律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2、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稽核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3、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並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所以經過以上的分析,我們應該就可以知道了這個問題的答案了,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結案是沒有這種說法的。這句話其實也就是說,實務中當事人取保候審的案件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結案,這種說法是不存在的。因為案件辦完當然就可以結案了,但是案件什麼時候辦完是誰也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