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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醉駕取保候審後多長時間結案

取保候審 閱讀(1.39W)

涉嫌醉駕取保候審後多長時間結案

一、涉嫌醉駕取保候審後多長時間結案?

醉駕結案時間和取保候審沒有任何關係,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限為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具體審結期限由公檢法機關審理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醉駕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醉駕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並不代表結案,而且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的話還是有可能被逮捕的。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也應該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要做到在傳訊的時候能及時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