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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第二次取保成功的?

取保候審 閱讀(2.43W)

一、有沒有第二次取保成功的?

有沒有第二次取保成功的?

同一個案件可以2次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物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而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案件,其中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6、對於因鑑定時間較長,辦案期限屆滿仍不能總結的案件,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應當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或者監事居住;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都有取保候審的決定權。

取保候審的期限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三、取保審批需要多久時間?

從申請取保候審到申請是否被批准,沒有法律規定時限。只有辦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案子還在偵查階段由公安機關批准就快一點。如果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取保候審申請還要由檢察院批准,再交給公安機關執行,這樣可能就慢一點。

第二次取保也是有可能成功的,只要滿足相關的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從當事人申請取保到取保審批下來沒有具體的時間,這個是辦案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的,如果在偵查階段,可能會審批的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