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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取保了還會被批捕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3W)

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取保了還會被批捕嗎

一、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取保了還會被批捕嗎

會,如果決定批捕,以前的取保候審依法被撤銷,所以是無效的。案情較輕且沒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公安機關可不向檢察院申請批捕,在案件偵查終結將案件移送後,再由檢察院或法院根據具體案情來決定是否需要逮捕。

取保候審只是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如果當事人被取保候審的,並不表示其不構成犯罪,也不能因此而表示來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對於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如果仍會按正常刑事訴訟程式處理,檢察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有逮捕必要的,仍然會批准逮捕。

二、取保流程是怎樣的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取保候審的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了有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經辦結的,原決定機關應當作出撤銷取保候審的決定,並通知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

所以,派出所取保了仍然是有可能被批准逮捕的。對於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如果檢察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有逮捕必要的,仍然會批准逮捕。當然,在正常情況下,如果案情較輕且沒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公安機關可不向檢察院申請批捕,在案件偵查終結將案件移送後,再由檢察院或根據具體案情來決定是否需要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