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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身上有傷法院會批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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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身上有傷法院會批捕嗎

一,受害人身上有傷法院會批捕嗎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此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根據刑訴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但也有個限制條件,

一個是必須是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規定的犯罪案件,且是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第二,必須是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因此,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即使雙方達成和解,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傷害他人在法律上的肯定會受到有關不部門的處罰,畢竟自己的行為已經給他人帶來直接的傷害,自己需要留意有關的法律細節,儘量減少自己的不必要的認知錯誤,這樣問題的解決就會在合理的基礎上有著充分的法律意義,不過自己需要進行反思,減少今後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