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時間需要多久程式是怎樣的
一般是七天內完成,也有更長時間的。
刑事訴訟的羈押期限如下:
1、拘後偵查及報捕。(時限:3天至1個月) 刑事拘留後,要在3天內公安機關要向檢察機關報捕,可延長至7天,案情複雜的,經上級的檢察機關批准後,可延長到30天
2、檢察機關的審查逮捕。(時限:7天) 檢察機關在收到報捕材料後,在7天內決定是否批捕,如果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則公安機關要馬上放人。
3、公安機關的捕後偵查。(時限:一般為2個月) 如果檢察機關批捕,案件又會再從檢察機關送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進行捕後偵查,捕後偵查期為2個月,經上級檢察機關批准,可延長1個月,交通極為不便的地區的重大案件,可再延長2個月。
4、審查起訴。(時限:1個半月) 公安機關在捕後完成偵查後,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要在1個半月內完成審查,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如果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那麼公安機關也要馬上放人。(在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可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次)
5、一審。(時限:1個半月) 如果檢察機關向法院起訴,那麼法院要在1個月內作出一審判決,至遲不能超過1個半月。
6、二審。(時限:1個半月) 一審判決作出後,被告人不服的,可以10天內上訴,檢察機關認為判決不當的,也可以在10天內提出抗訴。不論上訴或抗訴,二審法院要在1個半月內作出二審判決。 所以,一般來說,自從被刑拘後,約要在刑拘的4個月左右以後才能作出一審判決
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逮捕一般是在7天之內完成,分為拘後偵查及報捕、檢察機關的審查逮捕、公安機關的捕後偵查、審查起訴、一審、二審等6個過程,如果您對於逮捕時間還有任何疑問,小編建議您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