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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機關可以發出通緝令

強制措施 閱讀(2.68W)

你知道什麼是通緝嗎?對於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如果其逃跑了的話,那麼相關機關就會對其做出通緝。那麼實踐中哪些機關可以發出通緝令?而哪些人會被通緝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哪些機關可以發出通緝令

一、哪些機關可以發出通緝令

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通緝罪該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後脫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從監獄中逃跑的罪犯而製作的法律文書。通緝令是為了捉拿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由相應主體釋出的書面告示。只能由縣以上公安機關公佈,其他任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自行釋出通緝令。

人民檢察院在其自偵案件的查處中,需要通緝被告人時,可在做出通緝決定後,通知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釋出通緝令。

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決定。各級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追捕。一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都有義務協助追捕。通緝物件被抓獲或通緝原因已消失時,釋出通緝令的機關應當立即發出撤銷通緝令的通知。

二、哪些人會被通緝

通緝的物件必須是依法應當逮捕而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者是罪該逮捕但由於某種原因而改用監視居住或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外逃,也可以採用通緝措施。

通緝的物件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對具備上述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釋出的緝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書面命令。通緝令一般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衣著、語音、體貌等特徵和所犯罪名等,並且附照片,加蓋釋出機關的公章。緝捕歸案後。

在看完上述的介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司法實務中,只有公安機關才是可以發出通緝令的,而被通緝的物件往往是依法應當逮捕而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