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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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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標準

追訴標準也可以稱為立案標準,《刑法》中規定的每一個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立案標準,即使是兩個相似的犯罪,它們的立案標準都是不一樣的。針對信用卡詐騙犯罪,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其追訴標準的內容。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樣式、圖案、色彩,採取印刷、描繪、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來,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進行支付結算的各種服務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所謂“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佈作廢的信用證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並將其交回髮卡銀行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者轉讓。所謂“冒用”,是指行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綜上可知,一般情況下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主要累計的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那麼就可以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也就是說信用卡詐騙罪的追訴標準是5000元以上。更多信用卡詐騙罪的法律知識,如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等問題,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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