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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還了錢還能告嗎?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9W)

詐騙罪還了錢還能告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碰到一些不法分子對我們騙取私或者公有財產,這就屬於詐騙,是犯法的行為,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訴訟對方並要求還錢的,法院也會根據詐騙分子騙取的金額來進行審判,那麼詐騙罪還了錢還能告嗎,今天小編就以這個話題來為大家分析下。

一、詐騙罪還了錢還能告嗎?

詐騙罪還了錢是可以繼續告的,詐騙行為完成,則詐騙罪成立,至於是否歸還,不影響詐騙罪的成立,但在判刑時可以考慮從輕處理。

二、詐騙罪是怎麼量刑的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重處情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綜上所訴,詐騙罪還了錢還能告的,因為有詐騙的行為存在就依然構成詐騙罪,如果是主動還錢了,可能法院會從輕處理,詐騙罪的量刑跟不法分子涉及到的詐騙金額有關,詐騙的金額越大,刑事責任的處罰就越重,但每個詐騙案件都是不同的,需要具體案件進行具體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