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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判刑了 | 錢還怎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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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判刑了,錢還怎麼還?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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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還了錢還判刑嗎

詐騙罪一般是要判處刑罰的,但是否將錢退給對方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詐騙罪的刑期,在司法實務中詐騙財物數額如果不是特別巨大,且有坦白、退贓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的話,一般可以以緩刑處理。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