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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一般會怎樣調查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3.3W)
詐騙罪一般會怎樣調查
律師解析:首先受害人要寫書面的報案材料,寫明被騙經過。提供破案線索:包括嫌疑人特徵、被騙人數額、如何交付財產、嫌疑人的詐騙手段等。具體的細節都可以寫入報案材料內,為之後的破案打基礎。公安機關接受受害人報案後,立案偵查,採取措施。這是一個申請與受理的過程。公安機關收集犯罪證據:
1、抓獲嫌疑人進行訊問
2、製作嫌疑人犯罪筆錄
3、查明嫌疑人戶籍資訊
4、嫌疑人有無犯罪前科。如果收集到有利的資訊,自然會對嫌疑人做一些調查。偵查專案包括:
1、有無同犯
2、詐騙手段
3、詐騙數額
4、贓款去向
5、安排辨認
6、作案工具
7、凍結財產
8、銀行賬戶
9、拘留逮捕
10、繼續偵查。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