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網路詐騙案一般調查多久?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63K)

一、網路詐騙案一般調查多久

網路詐騙案一般調查多久?

網路詐騙案一般調查7天。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由於這種行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範意識較差,較易上當受騙。

二、網路詐騙案一般多久會結案?

網路詐騙需要多久結案要看具體情況,一般在公安偵查階段是兩個月,不過,若有特殊情況,還可以延長; 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般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個半月;法院審判階段一般也是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個半月。

三、詐騙罪的犯罪需要滿足什麼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司財物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欺詐行為的手段、方法沒有限制,既可以是語言欺詐,也可以是動作欺詐(欺詐行為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有告知某種事實的義務,但不履行這種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認識錯誤取得財產的,也是欺詐行為。根據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騙取財物的以詐騙罪論處。

在這個網路發展的時代裡,做什麼事件都是需要網路的幫助,那麼由此可見網路對於人們的生活以及工作都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在上網的時候,要嚴格遵守網路規定,防止不法份子利用網路進行詐騙等違法行為,同時遇到此類事件的時候,我們需要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