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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是如何定義詐騙罪的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5W)

法律中是如何定義詐騙罪的

詐騙罪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罪名,現實生活中時有發生,屢禁不止,為人民所痛恨,為刑法所不容。雖然很多人都大概瞭解詐騙罪,但要真正定義詐騙罪卻不太容易,那究竟法律中是如何定義詐騙罪的呢?

一、什麼叫詐騙罪

(一)詐騙罪的概念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詐騙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犯罪主體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如何正確認定詐騙罪

(一)罪與非罪

借款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二)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刑法其餘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物件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

三、詐騙罪判幾年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上文中就為大家進行了介紹。值得一提的是,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為刑法已經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若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