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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詐騙罪量刑標準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95W)

濟南詐騙罪量刑標準

無論是對詐騙罪做出怎樣的量刑規定,同時也不管是哪個地區作出的關於詐騙罪的量刑標準,都離不開對詐騙罪數額的認定。這關係到對犯罪分子的處罰問題,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內容。下面,本站小編通過詐騙罪數額標準的內容,為您詳細介紹一下濟南關於此罪量刑標準的規定。

1.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數額達到6千元的,在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詐騙數額每增加3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3)其他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的情形。

詐騙數額達到6千元、不滿8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認罪、悔罪的,可依法免除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數額達到7萬元不滿8萬元,且具有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詐騙解釋》)第二條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詐騙數額達到8萬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3)其他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的情形。

3.十年以上量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數額達到45萬元、不滿50萬元,且具有《詐騙解釋》第二條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詐騙數額達到50萬元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3萬至5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3)其他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的情形。

4.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確定量刑起點,其餘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既遂確定量刑起點,詐騙未遂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5.先適用的量刑情節

(1)多次詐騙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2)詐騙數額達到6千元不滿7萬元的,達到8萬元不滿45萬元的,達到50萬元的,具有《詐騙解釋》第二條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本細則常見量刑情節規定的從重處罰幅度更大的,不適用本項。

(3)以8萬元以上的財物為詐騙目標詐騙未遂的,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

(4)詐騙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6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60%以上。

通過上文的講解,相信你已經清楚在濟南地區關於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吧,同時針對不同的數額,又該如何對罪犯進行處罰。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建議你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