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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區別經濟糾紛和詐騙?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89W)
怎麼區別經濟糾紛和詐騙?
律師解析:詐騙行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欺詐的手段騙取或利用受害人的無知而騙取其財物。而經濟糾紛則是雙方發生經濟方面的糾紛,是一種法律上的民事行為糾紛。雙方的核心差異是主觀目的與客觀手段:詐騙主觀目的是非法佔有,而經濟糾紛不是;客觀手段中,詐騙採取的是欺騙或隱藏事實的手段,而經濟糾紛是正當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