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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詐騙如何退賠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44W)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盜竊罪、詐騙罪等侵犯財產罪,破案後對於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因此,在審查起訴的階段,確定了罪行以後所收繳的贓款贓物等都應該退給受害者,對於一些違禁品也應當予以沒收,而且追繳到的嫌疑人的非法所得應該上交國庫。團伙詐騙的可以聯絡經辦的法官或者受騙人進行退賠贓款。

團伙詐騙如何退賠

法律依據:《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