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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律師國家賠償需要什麼材料?

國家賠償 閱讀(1.8W)

申請律師國家賠償需要什麼材料?

一、申請律師國家賠償需要什麼材料?

1、賠償請求人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申請書應當載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口頭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填寫《申請賠償登記表》,由賠償請求人簽名或者蓋章。

2、賠償請求人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應當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明材料:

(1)賠償義務機關作出的決定書;

(2)複議機關作出的複議決定書,但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複議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的,應當提供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申請的收訖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4)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在賠償申請所涉案件刑事訴訟程式、民事訴訟程式、行政訴訟程式、執行程式中作出的法律文書;

二、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1、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經複議機關複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複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複議程式。

6、屬於法定的國家賠償範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國家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不得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當事人有權主張國家賠償。通過聘請律師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應該向賠償義務機關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及其它材料。在申請書中對國家機關侵權事實作出闡述,並提出要求國家賠償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