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國家賠償>

申請國家賠償案件律師是不是必要的?

國家賠償 閱讀(1.4W)

申請國家賠償案件律師是不是必要的?

一、申請國家賠償案件律師是不是必要的?

申請國家賠償並不一定需要律師,委託律師只是用律師的專業法律知識代當事人申請國家賠償,為法律知識欠缺的當事人申請賠償時做更充分的準備,同時也可為委託人代收有關的賠償費用。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需要委託律師,若需要委託律師,還應籤申請國家賠償委託書。

二、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1) 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經複議機關複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複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 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 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 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複議程式。

(6) 屬於法定的國家賠償範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7) 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賠償請求人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賠償申請書應當寫明受害人的基本情況、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的時間。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口頭提出申請的,應當記入筆錄,並填寫《口頭申請賠償登記表》一式四份,由賠償請求人簽名、蓋章。

綜上所述,個人合法權益受到政府機關、法院等機關的侵害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在申請國家賠償時可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是否要委託律師,如果對於申請的流程存在疑問或是本身法律知識單薄,則可以考慮委託律師代為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