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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多少毒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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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多少毒品判死刑

對於行為人攜帶毒品的行為,要麼會被認定為運輸毒品罪,要麼就會構成走私毒品罪。在構成的不同的犯罪下,攜帶毒品的數量不同,此時最後的處罰也是不太一樣的。那究竟攜帶多少毒品判死刑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攜帶多少毒品判死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同時也列舉了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的嚴重情形,具體攜帶多少毒品判死刑,還應當由法官根據《刑法》規定和具體案件事實裁定。

(一)《刑法》規定的嚴重情形:

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四)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二、攜帶毒品怎麼判刑

根據《刑法》第348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上文具體為大家解答了攜帶多少毒品判死刑的問題,在實際對毒品犯罪進行處罰的時候,需要充分考慮到具體毒品的型別與數量,不同情況下給予行為人的處罰肯定是不一樣的。當然,對大多數毒品犯罪而言,我國法律中規定最高是可以對行為人處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