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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規定攜帶毒品怎樣量刑?

毒品辯護 閱讀(1.34W)

我國法律規定攜帶毒品怎樣量刑?

毒品是我們萬萬不能去觸碰的東西,一旦接觸到了毒品,輕則損失些錢財,重則丟掉自我。多少與毒品為伍的人只是渾渾噩噩的活著,根本不能稱之為生活。毒品價格之高是我們無法想象的,毒品在量刑時也是以攜帶多少為標準的,我國法律規定攜帶毒品怎樣量刑?


一、我國法律規定攜帶毒品怎樣量刑

毒品犯罪會根據毒品種類與數量確定基準刑,販賣、運輸海洛因不滿十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販賣、運輸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的,處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販賣、運輸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不論毒品是精製還是粗製,只要毒品的純度只要達到25%以上,就按實際稱重的重量判刑。

二、毒品數量判定標準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 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毒品數量大”:

(一)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幹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 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四)嗎啡一百克以上;

(五)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s/支規格的 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 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ug/支、片 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第二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 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

(一)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滿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L不滿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三十千克以上不滿一百五十千克;

(三)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

(四)嗎啡二十克以L不滿一百克;

(五)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五十克(針劑100mg 支規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滿二千五百支,50mg/支規格的一干支以上 不滿五千支;片劑25mg/片規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滿一萬片,50mg/片 規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滿五千片);

(六)鹽酸二氫埃託啡二毫克以L不滿十毫克(針劑或者片劑 20ng/支、片規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滿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八)罌粟殼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數量較少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關於毒品數量多少的界定,上文中也為大家提供了具體的數量判定標準,根據數量標準以及情節是否嚴重,就可知道量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