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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販毒判了死刑怎麼辦?

毒品辯護 閱讀(1.73W)

一、犯罪分子販毒判了死刑怎麼辦?

犯罪分子販毒判了死刑怎麼辦?

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階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均由高階人民法院交付原審人民法院執行。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死刑執行命令後,應當在7日以內執行。判死刑的人,應當採取槍決或者注射的辦法執行死刑。槍決是一種死囚臨刑時痛苦較小且較為經濟的死刑執行方法,槍決部位通常是心臟、大腦等維持人體生命不可或缺的器官,由行刑隊執行的槍決往往選擇心臟為射擊部位,死囚可能要較長時間才能死亡,並且實踐中補射多槍的現象也並不鮮見,這無疑會增加死囚受刑時的痛苦。可見,致命性藥物注射法相對於槍決顯然更為安全、迅捷和經濟。實踐證明,在監獄等固定場所注射藥物的方法可以明顯減輕死囚受刑時的痛苦,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並且可以使執行場面保持肅穆而又安靜的氛圍,淡化刑場槍決的恐怖色彩。

二、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應當公佈,不應示眾。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判死刑的人,一般由司法由相關根據判決的結果來進行執行,另外還存在一種死緩的情況下,即在判處死刑後可以緩刑執行,那麼在緩刑期間,如果沒有發生嚴重的違法情況或者其它情況的,可以在緩刑結合後轉為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