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暴力犯罪辯護>

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有哪些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7W)

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有哪些

搶劫罪與搶奪罪是兩個很相似的犯罪,這也讓許多人分不清楚,生活中對於搶奪行為往往脫口而出的就是搶劫。既然這兩個罪名只是相似,就說明它們之間還是有區別的。下面,我們一起看看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有哪些。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第263條: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搶奪罪(刑法第267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中國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一項罪名,是介於盜竊罪與搶劫罪之間的一種犯罪形態。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重要條件。此外搶奪的情節對定搶奪罪也具有影響。因此,搶奪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構成犯罪。

搶劫罪與搶奪罪的區別如下: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二者的區別主要是:

(一)、客觀行為不相同。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

(二)、客體不完全相同。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則一般只侵犯了財產權利;

(三)、犯罪後果要求不同。搶劫罪對財物的數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額較大。根據司法解釋,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四)、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是希望或準備以武力或類似性質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取得財物,而搶奪罪是以突然取得財物的故意實施的,是希望通過趁被害人不備而取得財物,而不是希望通過武力威嚇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

(五)、處罰不同:

1、搶劫罪的處罰:

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金融機構、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持槍搶劫等。

2、搶奪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