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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傷人私了就可以不判刑了嗎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37W)

一、持刀傷人私了就可以不判刑了嗎?

持刀傷人私了就可以不判刑了嗎

持刀傷人一般是不可以私了的,除非沒有給受害者造成嚴重的影響,而且受害者也已經原諒了犯罪嫌疑人,只要受害者構成重傷,是一定要追究持刀傷人者的刑事責任的。持刀傷人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一審刑事案件審理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法律規定極其輕微的刑事案件,在受害者自己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司法機關可以撤案,可是我們不清楚持刀傷人造成的具體後果,持刀傷人是很有可能導致受害者死亡的,如果受害者都已經死亡了,犯罪嫌疑人再想私了是異想天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