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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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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區別有哪些?

許多人並不能夠很清楚區分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什麼是敲詐勒索罪?什麼是搶劫罪?首先要區分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要從行為手段上區分,並且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最顯著的差異在於犯罪的主、客觀方面。今天本站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區別有哪些?

一、法律條文: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詐勒索的行為只有數額較大時,才構成犯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是本罪的加重情節,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

(1)、敲詐勒索罪的慣犯;

(2)、敲詐勒索罪的連續犯;

(3)、對他人的犯罪事實知情不舉並乘機進行敲詐勒索的;

(4)、乘人之危進行敲詐勒索的;

(5)、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敲詐勒索的;

(6)、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敲詐勒索手段特別惡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認定標準

(一)、本罪既遂與未遂的界限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並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俱,但並未交出財物,均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與搶劫罪的界限僅從字面看,“威脅”既是搶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詐勒索罪的基本行為方式。但是,其威脅的特定內涵不同:

(1)、從威脅的方式看,搶劫罪的威脅,是當著被害人的面直接發出的;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當面發出,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第三者轉達。

(2)、從實現威脅的時間看,搶劫罪的威脅表現為揚言如不交出財物,就要當場實現所威脅的內容;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則一般表現為,如不答應要求將在以後某個時間實現威脅的內容。

(3)、從威脅的內容看,搶劫罪的威脅,都是以殺害、傷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脅;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則比較廣泛,包括對人身的加害行為或者毀壞財物、名譽等。

(4)、從非法取得財物的時間看,搶劫罪是實施威脅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則可以在當場,也可以在事後取得。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區別的相關法律內容,可見這兩種犯罪中的威脅既有區別,又有聯絡。如果您想要更多的瞭解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相關法律,或您有其他相關疑問如: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請聯絡本站,我們有最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上的幫助,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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