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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區別有哪些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33W)

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區別有哪些

同是侵犯人身權利的犯罪,同是比較常見的犯罪,那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區別有哪些呢?對不少人來講,這個問題顯得有點難。不過,小編為了解決大家的難題,專門為大家蒐集了相關知識介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1、搶劫罪的"威脅"是當著被害人的面,由行為人直接發出的;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是當面發出的,也可以是通過書信、電話、電報等形式發出,可以是行為人本人發出,也可以通過第三人發出。

2、搶劫罪的"威脅"是揚言當場實施,"威脅"的內容都是當場可以實施的;敲詐勒索罪的"威脅"一般是揚言將要實施,並不一定當場實施,威脅的內容可以當場能夠實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後的某個時間才能實施。

3、搶劫罪是迫使被害人當場交出財物;敲詐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財物的時間、地點,可以是當場,也可以是在以後指定的時間、地點交出。

4、搶劫罪佔有的財物只能是動產;敲詐勒索罪佔有的財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5、搶劫罪除使用威脅手段外,還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時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敲詐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不侵害公民的人身權利。

6、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故意的內容是搶劫;敲詐勒索罪故意的內容是敲詐勒索。

其實,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最大的區別就是敲詐勒索罪一般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而搶劫罪是要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放棄財物所有權。相信通過小編的詳細介紹,大家對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之間的區別已經有所瞭解,如果您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