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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駐外國大使館內中國人打架算不算涉外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5.41K)

在我國駐外國大使館內,中國人打架不算涉外案件。在我國承認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中,規定了各國駐外大使館、領事館受本國的司法管轄,而不受駐在國的司法管轄。中國駐外大使館屬於我國領土的延伸,在其內發生的任何犯罪都適用中國刑法。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條
中國公民在中國駐外使、領館內的犯罪,由其主管單位所在地或者原戶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百九十二條
本解釋所稱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外國人犯罪的或者我國公民侵犯外國人合法權利的刑事案件;
(二)符合刑法第七條、第十條規定情形的我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的案件;
(三)符合刑法第八條、第十條規定情形的外國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四)符合刑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國際條約義務範圍內行使管轄權的案件。

我國駐外國大使館內中國人打架算不算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