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姦罪的刑期一般是怎麼定的?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二、強姦罪的追訴期是多少年?
強姦罪的追訴期一般是二十年。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三、強姦罪多久後會影響到取證
拖得越久越不好取證。
如果是現場報警,那麼可以申請公安的刑警大隊來提取證物和精斑,三角褲,毛髮,面板,手卸等。
如果是一個月,或者是一年,訴訟時效是2年。
現場是否有視訊截圖,截圖是有時間標誌的,有當時的雙方的錄音在法院受理的時候也是可以成為證據的。當時還有誰在現場。否則的話,證據被毀滅或證據不足,只能撤銷訴訟。
強姦雖然侵犯的是性自主的權利,但是對於被害人的心理傷害更是巨大,通常來說,被強姦的婦女都會產生心理疾病,也是出於這樣的考慮,法律規定強姦行為人要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