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網路生活>物業費>

物業高空墜物防範措施有哪些

物業費 閱讀(1.56W)

一、物業高空墜物防範措施有哪些?

物業高空墜物防範措施有哪些

(1)開展建築附著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對公共場地和公共設施裝置、窗戶及玻璃、小區戶外廣告牌和空調主機等戶外附著物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挨家挨戶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並登記在冊。

(2)颱風期間,告知居民住戶關好門窗,搬掉陽臺邊的花盆,防止高空墜物。

(3)對於物業服務公司針對高空墜物所做的工作,進行記錄與登記,作為物業服務公司工作證據。

(4)加強宣傳力度(包括要求和獎罰措施),張貼或者專欄或者派發或者挨戶籤責任狀。

(5)在各樓梯口設定垃圾回收桶。

(6)可以安裝監控設施。

二、高空墜物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三、高空墜物侵權責任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四、高空墜物侵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造成高空墜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有些業主不夠自覺,直接從高層拋擲物品,事實上為了減少高空拋物這種惡劣行為,目前國家已經將高空拋物入刑,高空拋物造成嚴重後果的,拋物人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