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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侵權誹謗起訴

網路安全 閱讀(1.07W)
網路侵權誹謗起訴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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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誹謗怎麼認定侵權責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網際網路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二)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資料資料,侵犯公民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三)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