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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如何處理

仲裁 閱讀(3.23W)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處理。或者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違反法定程式、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等情形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