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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能申請仲裁公司

仲裁 閱讀(3.04W)
怎麼才能申請仲裁公司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怎樣才能申請破產




    (一)企業因嚴重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可提出破產申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予宣告破產:政府有關部門、有關金融機構、企業、團體、個人給予債務人資助或幫助債務人清償債務的;取得擔保,自破產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能清償債務的。



    1、 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債務人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但並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償債務的能力,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應當是不能以財產、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償債務。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債務必須是已到清償期限的。



    破產以債務人不能清償為前提,不能清償以債務到期為條件。



    3、債務人所欠債務必須是能夠以金錢評價的債務。



    破產程式中,如果債不能以金錢去評價,不能轉化為給付財產(貨幣)的形式,最終不能強制執行,破產也就無實際意義了。不能以金錢評價的債務,不得作為破產之債。



    4、債務人所欠債務應是在一定時期內無法清償的債務。



    在認定債務人能否清償債務,是否應當宣告其破產,應根據以上各條件予以綜合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