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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情況說明

仲裁 閱讀(1.36W)
勞動仲裁情況說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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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綜上所述,因為工資支付、社保待遇等和企業發生勞動糾紛,職工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受理後先調解,不行的話進行仲裁,要求雙方答辯質證,最終出具仲裁書,這就是勞動仲裁的過程。等拿到仲裁書,職工不服的,就應當準備訴訟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