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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職工近親屬提起勞動仲裁

仲裁 閱讀(1.58W)
死亡職工近親屬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享受的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八項規定,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中:

(1)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職工因為工作方面的原因導致傷害,那麼存在一個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在這段期間雖然沒有工作,但是勞動者依然會享受到原來的工資福利的待遇。具體的福利應當根據原來在單位當中所享受到的工資水平來進行確定。用人單位不支付的話,可以去有關部門反映情況。